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
近日,广东中山市的薛女士在网络发帖称自己在2023年8月遭遇了一起血友病小孩“鬼探头”交通事故,引发热议。
薛女士称,她晚上骑电动车路遇一对母子手牵手过马路,于是便在距离其10米时开始减速,不料减速到二人身后时,小孩突然以极快的速度撞向她的车头,两人均摔倒在地。
事发后,小孩被诊断出左枕骨骨折等颅脑外伤及遗传性血友病,当即安排急救手术,薛女士垫付了约3.5万元的手术费。术后,薛女士被交警大队判定为主责,小孩家长开出高达47万元的索赔,将小孩治疗遗传血友病的日常维护医药费,一并计入事故索赔金额且随时间推移不断增加。(据4日荔枝新闻)


薛女士发布的监控视频截图
从媒体披露的监控画面来看,薛女士的叙述具有较高可信度,电瓶车行驶到母子身后时,孩子是突然转身,挣脱其母亲的手,冲向电瓶车头,导致事故发生。在这样突发的状况下,电瓶车驾驶人再谨慎小心也很难及时避让,这一点赢得了很多网友的共情。
据薛女士所述,交警部门判定她主责的依据是,事发前未减速阶段她存在超速驾驶。在缺乏事故瞬间影像的情况下,仅凭单一证据做出责任判定,无视了事发瞬间的实际情况,确实难以避免会引发质疑。诚然,该路口交通情况较为复杂,薛女士当时可能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,但就当前披露的画面而言,家长明知孩子体质特殊,也未能提高警惕,有效约束,孩子被撞后反应较为缓慢,同样难辞其咎,一味高额索赔有失公允。

另一方面,受伤孩子家长开出高达47万元的索赔金额,并将司法鉴定已明确不属于车祸所致的血友病治疗费用纳入其中,显然违背法理常识,也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质疑。孩子生病当然令人同情,血友病患者有凝血功能障碍,如果发生车祸,的确会比普通人面临更高的风险,但其病因是遗传性的,并不是车祸直接导致的,不应成为过度索赔的理由。这样不仅对原本积极负责的薛女士不公平,也会导致社会对血友病患者是“玻璃人”这一负面印象加深,让这类患者在生活中面临更多误解和困境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交通事故的赔偿应基于实际损失和因果关系,讲求公正合理、定分止争,不能让“谁弱谁有理”的逻辑占据上风。既能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,使其得到应有的赔偿,也能保障责任方的合法权益,避免其承担不合理的责任。不顾实际情况地抬高索赔金额,不但损害了薛女士的合法权益,耗损了法律的公信力,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诚信,极易让人产生利用孩子“碰瓷”的误解,让更多人陷入“被坑”的恐慌之中。
值得肯定的是,薛女士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这种理性的态度值得点赞。期待法律以事实为依据,做出公正判决,厘清责任边界,为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,也为社会做出清晰正确的指引和示范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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